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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炼钢》、《钢铁研究》、《武钢技术》广告联合发布办法
《炼钢》、《钢铁研究》、《武钢技术》杂志国内外公开发行 , 双月刊 ( 大
16 开 ), 三刊发行面广 , 订户众多 , 遍及全国大中小钢铁厂矿、科研院所、高等
院校、图书馆及有关行业单位。 为适应钢铁工业现代化建设需要,更好地沟通钢铁
行业设备设计、制造部门和使用部门间的联系,传播经济技术信息,扩大宣传适销
产品,本刊承办国内外广告业务。
*广告业务范围
承办国内外冶金、机械、电子、石油、燃料化工、汽车、航空、铁道、计算机、计量及控制仪表、环保除尘、耐火材料、采选矿各类产品,以及与上述范围有关
的新技术、新产品和新材料等。
*广告要求
客户应对所宣传的产品质量负责,广告内容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,
文字宣传要实事求是,恰如其分,并分别附来《营业执照》、产品技术鉴定证书等复印件,其中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应工商管理局的专用红章。使用商标、标明获奖和获得专利的广告,应有注册商标、颁奖部门及专利局的证书复印件,本刊对广告内容有权提出质疑,与客户商改。广告中有泄露国家机密的产品不予刊登。广告中的量与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。
为方便客户,本刊可代为设计,彩色要求提供的照片清晰度好,文字稿要求字迹清晰工整。自行设计或提供四色软片时,原稿要符合制版要求,如提供四色软片时请先传真给本刊审定后再出片(开本尺寸:
210mm × 297mm )。
*广告刊登日期
客户可提出要求,双方商定。供稿时间要求在出版前
60 天交稿。提供四色软
片在出版前 30 天。
*其他
(1)本刊可代客户设计制作广告,并收广告设计制作费,彩色广告为 300 元
,单色广告为 200 元,客户自行设计提供四色软片时,可免收广告设计制作费。
(2)广告连载优惠:对连续刊登
2 、 3 次或 4 次以上的广告。第 2 、 3
次按原版位标准价优惠 5% (九五折);第 4 次及以上按原版位标准价优惠 10%
(九折)。如在两刊或三刊将享有更多的优惠。
(3)按国家规定,在广告发布前,应签定广告发布合同,具体事项按合同办理。
(4)付款时间:广告费应在广告刊出前一个月付清。
联系电话:027-86487773,86487772 传真:027-864877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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